从“零首付”到骗贷陷阱,亲历者深度揭秘二手房买卖“高评高贷”套路细节

Connor 欧易交易所 2025-07-23 5 0

从“零首付”到骗贷陷阱,亲历者深度揭秘二手房买卖“高评高贷”套路细节

出品 | 搜狐财经

作者 | 王泽红

房价下行,再叠加挂牌周期变长,正在加剧部分卖房业主的焦虑。

58安居客研究院数据显示,截至2025 年6 月,百城二手房挂牌时长为90.52天,同比增加6.46%;挂牌均价为每平12248元,同比下跌8.59%。

挂牌周期越长,房价下跌的风险越高,这种“卖越晚亏越多”的心态,正在被一些 “高评高贷”投机分子所捕捉,致使卖房业主频频“中招”。

所谓“高评高贷”,是指通过虚高评估房产价值,从而从银行贷出更多金额,最终实现“零首付+多套取贷款”的操作。

有中介向媒体透露,“高评高贷”是“老手段”,前些年房价处在上涨期,高评较难操作;但这几年房价进入下行区间,首付比例普遍降至15%,“高评高贷”出现抬头迹象。

当中,通常还涉及“阴阳合同”,一份以实际房价签订,另一份以虚增后的房价签订,作为购房者申请房贷的证明材料。

有人及早识破,有人“踩坑”后成功脱身,有人则被深深套住,走上司法诉讼之路,搜狐财经与这三类人群深聊后发现,一切都有迹可循。他们有相似的经历,先是买房人看房、象征性砍价、敲定房款后火速出合同、“代签人”签字,并要求其配合虚增房款交易额。

初遇“高评高贷”:整个卖房过程,太顺利了

何晴便是“中招”人之一,房子挂牌半年多,看房人寥寥无几,略显着急。

今年四月初,她下调了房屋售价,效果很快显现,开始陆续接到咨询,一个工作日的下午,有中介来电声称要带客看房,正在上班的何晴称父母在家,可以随时看房,但对方坚持要与她面谈,“他说万一客户看中了,就可以马上签约。”

何晴约定在晚上六点后,但对方并未明确要来,她也没当回事。当天晚上,何晴正与家人吃晚饭时,中介与买家突然到访,“然后大致看了一下、也没仔细看,就说有意向要谈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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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她的印象中,买家砍价只象征性还了一次价,“房子挂牌价是248万,我说低于235万不卖”,对方便再无异议,转而与她商议想将成交价做高,“他说自己是做生意的,现金流比较紧,想多贷一点。”

中介向她提及,交易不通过其所在的经纪公司,而是转向另一家经纪平台进行,“我特意看了一下,这个平台也是合法的;而且,税费都是对方出,当时就同意了。”

令她意外的是,中介连夜起草合同,并在当晚10点左右,带着已签字的合同再次上门,但并不是买家本人的名字,“中介向我解释,这个是以他老婆的名义买,他当晚开车赶回去让老婆签的”。

彼时的何晴,由于也是代替丈夫签字,所以并未起疑,同时还签署了一份做高金额转为装修金赠予第三人的合同,紧接着便收到2万元意向金,双方约定7个工作日内网签。

“一切太顺利了。”回想整个过程,何晴躺在床上仔细复盘,察觉到了一丝异常,房屋实际成交价为235万,但合同价虚增至350万元,价差达115万元。按照合同首付款50万元推算,买家不仅可以“零首付”,还能多套65万元现金。

她将自己的卖房经历,立即在社交平台进行搜索,一个对她全新的词蹦了出来——“高评高贷”,与之伴随的合同诈骗、金融诈骗、贷款诈骗罪等关键词,令她惊出一身冷汗。

直到此刻,她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“高评高贷”套路,所谓的“老婆代为签字”极有可能是“代持人”或“职业背债人”。第二天早上,她便致电中介,要求按实际成交价格重新签订合同,否则返还定金、取消交易。

单方面撕毁合同:耽搁卖房,房价再次下跌

曾有中介告诉搜狐财经:“银行有一个评估价,如一套房子市场价是100万,但业主如果急售,售价是80万,但银行认定这套房子值100万,按照15%的首付比例算,首付款为15万,贷款金额为85万。若成交价在80-85万区间内,买家就可以做到零首付。”

“虽然银行评估价也在调整,但跟不上最新的房价行情。即使是同小区、同楼层,价差有时也会很大,银行只能按行情均价评估。”

“确保卖家能拿到80万房款就行,现在银行放款很快,当天或者第二天就能审批完。”上述中介人士补充道。“买家会先去银行做审批,确定能批后才会交易,放款一般没有风险。”

但自去年以来,多地政府发文警示“零首付”风险,存在较大的骗贷法律风险,“高评高贷”也是如此。珠海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曾发文,明确禁止“高评高贷”,指出这种行为轻则无法实现获得贷款的目的,重则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。

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,也会带来相应的风险:首先,如果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反目,责任会被推给中介机构和人员;其次,若因此触犯刑律,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难辞其咎。

围绕常旭发生的事件,便是如此。

去年12月初,他正常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,在第四方高评高贷公司(做贷款的机构)的引导下,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及资金转移申明,买家计划多贷100万,待贷款到帐后将钱转到中间账户,“中介说已合作多次不会有问题”。

后来却接到高评公司通知,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不高,这笔交易并不赚钱,要单方面撕毁合同。更重要的是,买家没有能力支付首付款,征信也不达不到贷款要求。

但常旭并未拿到合同上规定的违约金,即总房款的20%。直到今年2月,双方才接触网签,房子的出售也因此被耽搁,而在此期间,房价再次下跌,“大概跌了30万”。

所以,常旭决定起诉中介和卖家,准备追回违约金。

拒绝配合虚增房款:反被告上法庭,房本难收回

类似的经历,也发生在卢冰身上。不同的是,他在“中招”后反成被告,遭受双重打击。

今年4月的某天,在去往签约的途中,他被中介诱导至另一家经纪公司,理由是可帮其省去一部分中介费,“3个人骑着3个电动车带我们一家三口,一路闯红灯3分钟到了一家小中介,说这家已经干了20年,很靠谱。”

签合同时,卢冰注意到首付款极低,112万总房款,首付款仅5万。而且,购房者借口有事未能到场,让其老公代签,后续又改口为朋友。

对于这两点疑惑,中介当时向他解释称,买家的孩子的手摔断了,正在医院照顾,无暇前来签字,由买家“丈夫”代签。而(首付)金额只是暂定,若贷款审批不通过会追加,“这是买家与银行的事,与卖家没有关系”。

当晚,卢冰便发现猫腻,谎称买房人老公的人,即转定金的名字,在裁判文书网上有多个借贷纠纷。此外,通过企查查搜索,买房人与代签人均是中介公司的法人,两家公司距离300米左右,曾因当二房东被原房东一起告上法庭。

签约当时,买方还要求他配合虚增合同交易金额,将房款总价提升至160万以上。查询交易流程后才知道,虚增金额需要卖家签字确认。

就在第二天,卢冰拒绝配合,但房本却被对方把持、难以收回。“签合同时,中介说拿房产证去办手续,第二天要去重新测绘。但第二天去要,就百般抵赖要不回来了。”

卢冰要求对方换中介操作,但却被买房人告上法庭,如今正在等待开庭。

相比之下,何晴是幸运的。

在她告知中介要以实际房款成交,并重新签署合同后,买家便取消了交易,“对方称果按照实际价格就算了,取消合同”。随后,中介上门当面撕毁合同,何晴退还定金,有惊无险。

反思为什么会遭遇“高评高贷”时,何晴认为由于自己一直在调低售价,着急卖房的心态被中介所捕捉,“我的卖价是小区内的最低价,从235万做高至350万完全有可能”。

卢冰挂牌时间并不长,2个月左右,卖房心态并不急迫。据他分析,之所以被“盯上”,一方面是附近公房集中大批下证,造成短期房价下跌,评估与实际成交价能形成较大差价;二是中介看房时去过两次,但家中只有父母在,认为老年人好骗。

“直到签合同时,中介发现房主是我,有点紧张,但没露馅。” 卢冰回忆道。如今,他已经做好了最坏打算,“最差的结果是赔4万,其中2万违约金,剩余2万是原告虚构出的中介费损失,目前在等待开庭”。

(为保护隐私,何晴、常旭、卢冰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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